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

颱風假不得強迫勞工改放特休假

最近颱風好像又要來了,宣導一下勞工的權利
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
一、颱風天不得強迫勞工放特休假(參照本要點第六點)
二、颱風天勞工未出勤,不扣工資(參照本要點第七點)
三、颱風天勞工仍出勤雇主宜加給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
(參照本要點第七點)簡單來說就是工資宜變兩倍,例如本來一千,宜給兩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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